山坡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增刊20191
1988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 2023年6月16日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 荒地交不交土地使用税?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2019年3月2日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 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0年7月24日 为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 2019年12月2日 条 为了合理利用和节约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2015年1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有关规定,未利用的土地出让前,应当完成必要的前期开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
2023年5月4日 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的通知 鲁政发〔202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 2023年6月1日 现将《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

晋财税〔2019〕6号 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
2019年2月20日 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晋财税〔2019〕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本页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根据 2019年3月26日 土地等级 土地等级范围 单位年税额 (元/平方米) 张 家 港 市 中等城市一等 长安中路以东,梁丰路以南,河西路以西,朱港巷路以北 14 中等城市二等 港城大道以东,城北路通运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长安南路以北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苏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
2021年12月15日 第十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 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申请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下达批准使 用土地文件或者核发土地使用证的同时,应当将批准文件、证件 副本抄送使用土地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第十一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佛府办〔201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调整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佛财法〔2008〕36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办法 ( 2007 年 12 月 31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公布 2022 年 10 月 8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10 号修改)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 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乎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山坡土地使用税

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4年2月19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的适用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起在本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温州海经区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东至瓯越大桥(江滨西路以北)江 2022年12月29日 穗府规〔202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

宜昌市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2014年11月3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 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3、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2024年1月19日 2110 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临汾市)(废止) 2111 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运城市) 3 合作伙伴 历史沿革 2020年2月11日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镇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2007年7月27日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常见误区百度文库阅读文档页下载券上传时间:年月日土地使用税。因此纳税人不要因理解错误而引起税务处罚。一开发商在南京某区取得了一处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被建成一处休闲娱乐庄园,建造的房屋很少,山坡上种植了很多经济。山坡 土地使用税上海破碎生产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年3月31日 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的通知 鲁政发〔202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 2022年3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舟山市调整城镇土地使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争议:地下车位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百家号
2021年12月9日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2008年9月1日 贵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函》(赣市府字[2008]147号)收悉。鉴于你市已按《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函》(赣地税文[2007]42号),调整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因此,此次不宜对税额标准再作 赣地税文[2008]3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赣州市城镇

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4年2月19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的适用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起在本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温州海经区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东至瓯越大桥(江滨西路以北)江 2023年11月1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解读 宁夏
2017年12月1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宁政发〔2007〕6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城镇土地 行政区域 所在街道或围合范围 纳税登记 税额(元/平方米) 备注 龙岗 南湾街道 五级 3 其中工业用地为2 龙岗 坪地街道 五级 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022年3月23日 第十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自2007纳税年度起,城镇土地使用税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27日 2021年1月21日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条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征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8年2月13日 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2018年5月14日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2022年7月27日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属等资料。第十二条 2007 纳税年度起,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前款2017年4月30日 按《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实际使用土地的人,不论土地转租多少次,都由实际的使用人纳税。 严格按财税[2017]29号文执法就会导致,不管你把租来的土地如何处理,只要你是“ 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 的单位或个人,按 财税[2017]29号 你就是纳税人。财税[2017]29号文解读: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税 屋——第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全面开展调整城镇
2015年12月10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区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1号 2022年12月23日 一、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为持续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中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17〕839号)制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二、部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续中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适用范围
2021年12月14日 原《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08〕62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我市城区及部分镇规划范围内新增区域纳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简府发〔2012〕69号)从2022年1月1日起同时废止。 三 2019年2月25日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单位:元/平方米 市、县 一级 土地 二级 土地 三级 土地 四级 土地 五级 土地 六级 土地 七级 土地 建制镇 工矿区 济南市市区 16 00 12 80 6 40 4 80 平阴县 8 00 6 40 4 00 4 00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
2023年1月6日 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的通知 阳府〔202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阳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阳江市税务局反映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 城镇土地使用税百度百科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2014年8月26日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表 单位’元"平方米 市%县 一级 土地 二级 土地 三级 土地 四级 土地 五级 土地 六级 土地 七级 土地 建制镇工矿区 济南市市区 2007年6月25日 第十条 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暂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报缴纳。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中国政府网

合政办〔2023〕21号 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
2023年9月20日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见 行政区域 所在街道或围合范围 纳税登记 税额(元/平方米) 备注 福田 福田中心区(北环大道以南、新洲路以东、滨河大道 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
2023年5月4日 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的通知 鲁政发〔202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 2023年6月1日 现将《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

晋财税〔2019〕6号 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
2019年2月20日 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晋财税〔2019〕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本页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根据 2019年3月26日 土地等级 土地等级范围 单位年税额 (元/平方米) 张 家 港 市 中等城市一等 长安中路以东,梁丰路以南,河西路以西,朱港巷路以北 14 中等城市二等 港城大道以东,城北路通运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长安南路以北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苏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
2021年12月15日 第十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 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申请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下达批准使 用土地文件或者核发土地使用证的同时,应当将批准文件、证件 副本抄送使用土地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第十一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佛府办〔201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调整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佛财法〔2008〕36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办法 ( 2007 年 12 月 31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公布 2022 年 10 月 8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310 号修改)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 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乎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山坡土地使用税

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4年2月19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本通知的适用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起在本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温州海经区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东至瓯越大桥(江滨西路以北)江 2022年12月29日 穗府规〔202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2022年修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整